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儿童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吗

儿童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23189人看过
导读:1.孩子初次申办身份证需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不得异地办理。补办或更换身份证可在居住地公安机构办理。年满十六岁以下公民可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身份证,身份证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 2.非初次申办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士可在其他地域办理身份证。
儿童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吗

一、儿童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1、关于孩子初次申办身份证的事宜,依照现行法规规定,该业务需在申请人或者户主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并不得在其所处的其他地区进行办理。

此外,针对已丢失或过期失效等情况需要进行身份证明补办及更换的情况,也仅允许当事人在其居住地所在公安机构进行申请办理。

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条的明文规定,年满十六岁以下的公民,如有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意愿,可由法定监护人代表其进行申请和领取工作。

而且,合法的居民身份证均应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正式签发。

2、倘若非初次提出申办身份证需求,那么在此情况下,未成年人士是可以在其他地域办理其专属的身份证证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

二、儿童可以被收养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被收养的儿童如下:

一、被收养人应不满14周岁;

二、丧失父母的孤儿;

三、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四、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五、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儿童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网站地图
更多

家事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家事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