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申请执行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执行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3 · 1494人看过
导读:申请强制执行应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个日子起两年内提出。若期间有中断或中止情况,需按诉讼时效规定处理。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算起。未规定履行日期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时效。
申请执行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申请执行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问题,现行法规明文规定,应为两年之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情况,亦须遵照相关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具体规定予以处置。

另外,在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时间段,是从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个日子开始算起的。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义务,那么还需要按照每一次约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进行计算。

在某些法律文书并未详细规定履行日期的情况下,则需从该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执行人不配合股权变更能否提存

申请执行人不配合股权变更,造成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法院申请提存,并且通知债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申请执行期间是如何规定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