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人身保险合同诉讼案件可由被告所在地,亦或是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点或投保人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对于财产保险合同引起的诉讼纠纷,若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者处于运输途中的货物,则可由这类运输工具的登记注册地,运输终点站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人身保险合同生效要什么条件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1、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内容必须合法。
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以欺诈、胁迫于段订立合同的情形。
4、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
5、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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