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羁押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对于那些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如果他们满足以下几个特定的条件,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首先,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及的罪名可能被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他们面临着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处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再次,如果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这种情况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的时间,但是案件还没有得到最终的判决,那么他们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羁押期间可以离婚吗
可以,但是只能经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如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羁押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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