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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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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1 · 1340人看过
导读:步入婚姻后,父母未做特殊约定的遗产视为夫妻共有。但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指定遗产只给夫妻一方,则该遗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因此,离婚时,若另一方试图分割这部分遗产,法院不会支持。这体现了法律对遗嘱和个人财产的确保了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时的权益平衡。
婚后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倘若父母所遗留之财产未曾设定任何特殊约定或安排,那么这些财产便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父母在生前遗嘱当中明确写明他们的身后财产仅归属夫妻一方所有,那么依据此份遗嘱所获得的遗产便应当划归为接受遗产的一方的个人财产,无法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如此情况下,如另一半试图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这部分遗产进行分割,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女方父母赠予女方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所涉及的产权归属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的原则处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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