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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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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4 · 1640人看过
导读:选择协议离婚,应在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若夫妻身处异地,则必须通过法律诉讼离婚。 程序包括: 向被告长期居住地ATJ法院提起诉讼,满足条件后立案,法院邮寄起诉状给被告并给予答辩期,调解不成则开庭审判,最终由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裁决是否准予离婚。
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一、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倘若您选择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则需在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长期居住的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如果是身处异地的夫妻想要结束他们的婚姻生活,那么唯一的合法途径就是通过法律诉讼来实现。

此过程的详细步骤包括:

首先,向被告长期居住地ATJ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其次,经审查满足受理条件后,该法院将予以立案

然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邮寄给被告,并提供被告相应的法定期限以便其做出答辩;

紧接着,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法院将会组织调解;

若调解仍无结果,法院将启动开庭审判程序;

最后,由法官根据事实证据和适用的律法条款作出正式裁决,决定是否批准离婚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在外地怎样办离婚手续办理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地,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夫妻任意一方回到男方或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双方结婚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双方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则由原告到被告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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