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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死亡一起喝酒的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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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4699人看过
导读:同桌饮酒者若存在强制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胜酒力仍劝酒、放任已醉酒者继续饮酒或未劝阻酒驾等行为,导致对方因饮酒过量离世,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但并非所有共饮者都需要负责,仅涉及有过失的行为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喝酒后死亡一起喝酒的有责任吗

一、喝酒后死亡一起喝酒的有责任吗

如果在一起喝酒的过程中有谁不幸过世了,那么同桌喝酒的人可能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然而,也不是说所有一起喝酒的人都得负责,前提是存在下面这种情况:

首先,你带有强制性的去劝人家喝酒;

其次,明明知道某位伙伴不胜酒力,但仍然劝他痛饮几杯;

第三,你眼见某个伙伴已经迷迷糊糊,都没法控制自己了,却还让他们继续饮酒;

还有就是,看到有人酒驾没有及时劝住,从而引发了交通事故等等。

这些情况下,如果有人因为这些问题出事了,那么做为共饮的酒友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朋友酒驾一起喝酒的人有哪些责任

朋友酒驾一起喝酒的人是否有责任视情况而定:

1.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劝阻无效执意要酒后驾驶的,一起喝酒的人无责任;

2.一起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酒后驾驶的,有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喝酒后死亡一起喝酒的有责任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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