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赡养 > 老人有儿子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老人有儿子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3440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老人有儿子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老人有儿子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一、老人有儿子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老人有儿子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与男女身份无关,同理女儿也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亲生父母将孩子送人,孩子成年后还有赡养的义务吗

孩子送养了对亲生父母一般就没有赡养义务的。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能以“没有工作”为由拒绝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吗

答: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没有工作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老人有儿子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更多

收养赡养最新文章

遇到收养赡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