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偷盗108立方树怎么判?

偷盗108立方树怎么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1904人看过
导读:偷盗108立方树构成盗伐林木罪,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需要法院依法审查后确定。如果对偷盗108立方树怎么判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偷盗108立方树怎么判?

一、偷盗108立方树怎么判?

1、偷盗108立方树构成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为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2、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

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1)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2)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3)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有什么区别?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包括犯罪客体不通过、犯罪主体不同等。

1、犯罪客体不同。

(1)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

(2)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1)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即行为主观上希望通过实施盗伐林木行为,积极地追求发生占有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的犯罪结果,而且还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为目的是确定盗伐林木罪的必备条件;

(2)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不是构成该罪的必备要件。

3、犯罪主体不同。

(1)作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必须是林木所有者以外的自然人或单位;

(2)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既可以是林木所有者、承包经营管理者,其他自然人或单位。

三、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法益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等。

1、侵犯的法益不同

前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后者是国家对森林和林木的管理制度和林木的所有权。

2、犯罪主体不同

前者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后者由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3、侵犯的对象不同

前者是普通财物,后者是正在生长的林木。

(1)盗伐林木罪属于盗窃罪中一种犯罪类型,属于盗窃特定物品,按专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2)盗伐林木的犯罪性质。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秘密地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因为本法分则另有规定,构成盗伐林木罪,不以盗窃罪论处;如果不是盗伐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窃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则应构成盗窃罪。

在没有获得批准之前,不得擅自实施砍伐树木的行为,获得批准后,也只能按照规定规定砍伐树木,否则有涉嫌犯罪的可能。对偷盗108立方树怎么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