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哪个部门处理的?
1、商标侵权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且工商管理部门有权利可以查处侵犯注册商标行为,如果涉及到犯罪行为,应当移交到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一般侵权案件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级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侵权人所在地,是指侵权人住所、居所所在地或侵权人单位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指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所在地。
二、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为存在违法行为、有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等。
1、必须存在违法行为
即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注册商标,既没有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其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一开始使用商标时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或许可,但事后得到其许可或追认,或者是商标注册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不理不问、表示默认,这种行为不存在违法。
2、必须有损害结果的发生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对其造成的损害结果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具体可表现为商标权利人的产品销量下降,利润的减少,因制止侵权而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以及商标信誉度降低、遭到消费者投诉等。
3、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这种因果关系具有多样性,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也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如为侵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一系列行为所共同造成的,即多因一果的情形,如行为人伪造商标标识、中间人负责运输、销售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实施者均有可能成为侵权人,构成共同商标侵权。
4、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自己无权使用,仍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过失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知道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的情况下,仍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三、如何投诉商标侵权?
1、投诉商标侵权需要提交投诉书、商标注册证、以及相关证明商标确实被侵权了的证据。
(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
(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的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照片等。
(5)代理委托书。国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诉,但应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投诉的,应出示能证明该组织具有代理资格的有效证件;国(境)外商标注册人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委托国家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投诉,并提交中文投诉文件及经认证或公证的代理委托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被投诉人不明确的。
(2)所投诉的侵权事实不清楚的。
(3)所提供的投诉书件不齐全,超过三天没有补齐的。
(4)超出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区域管辖范围的。
(5)投诉人就同一事实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商标侵权需要找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首先是需要认定一下是否是存在的侵权行为,如果确实是属于侵权行为,应当立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且采取一定的行政罚款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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