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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父母死亡后监护人的确定有顺序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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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2420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未成年父母死亡后监护人的确定有顺序限制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父母死亡后监护人的确定有顺序限制吗

未成年父母死亡后监护人的确定有顺序限制。具体的顺序是优先考虑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是已经成年兄、姐;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该组织或者个人担任监护人的前提是经当地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成年后是没有监护人的,但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除外。监护权一般到被监护人满十八周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结束;或被监护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此时,也不需要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未成年父母死亡后监护人的确定有顺序限制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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