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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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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18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

拾得遗失物之债的特征有遗失物是具体的物,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等,拾得遗失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债务融资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

2、债务约束加重了公司破产的可能;

3、债务融资限制公司在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与公司的行业特征有关;

4、债权人很容易观察到公司过去偿还贷款的记录。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主承销商应督促企业按时兑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履行约定的支付义务。企业不履行债务时,除非投资者自行追偿或委托他人进行追偿,主承销商应履行代理追偿职责。

法律依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主承销商应督促企业按时兑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履行约定的支付义务。企业不履行债务时,除非投资者自行追偿或委托他人进行追偿,主承销商应履行代理追偿职责。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特征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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