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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要符合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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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504人看过
导读:肯定条件: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2、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否定条件: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2、涉外案件;等等。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要符合什么条件”的问题,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要符合什么条件

小额诉讼程序的肯定条件: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常见的纠纷类型为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

(2)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

小额诉讼程序的否定条件:

以下民事案件,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2)涉外案件;

(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6)发回重审的;

(7)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8)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9)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10)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11)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小额诉讼的审理期限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三、小额诉讼适用的好处

1、程序相对简化灵活

小额诉讼程序的简便性贯穿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起诉方式简化,不需要进行纷繁复杂的审前准备程序,起诉状答辩状均可以口头进行;开庭时间灵活,双方可以商议;调解与审判一体化,法官在审理中既审理又调解。

2、审理过程简便

小额诉讼程序具有灵活的庭审过程,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简化证据调查程序,甚至不需要庭审笔录。判决形式化要求较低,只需要向双方宣布结果而不需要说明判决理由。

3、审理成本低廉

小额诉讼程序使资源分配效益最大化,不仅降低诉讼程序本身的运行成本,如国家为此支出的法院人员、设施等,而且大大降低了当事人参加诉讼程序所支出的时间、精力、相应费用等诉讼成本。

小额诉讼是一种比较特殊是诉讼程序,对于可以适用该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上从反面做出了规定。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要符合什么条件?上文中也有相应的讲解。需要注意的是,小额诉讼的适用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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