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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和公司达成谅解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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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3227人看过
导读:职务侵占和公司达成谅解,侵占行为人可能会被从宽处罚。若是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在审查职务侵占案件之后,可能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具体职务侵占和公司达成谅解会怎样,需要结合实际的侵占案件确定。
职务侵占和公司达成谅解会怎样?

一、职务侵占和公司达成谅解会怎样?

1、职务侵占和公司达成谅解,侵占行为人可能会被从宽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2、得到谅解的,需要制作和解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二、职务侵占罪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

(2)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包括行为人代管的他人财物,也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2、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

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

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

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

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一般以5000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对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职期间做私单是职务侵占吗?

1、在职期间做私单不一定是职务侵占。

(1)通常情形下不会成立职务侵占,如果在劳动合同有相关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在职期间不能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在职期间接私单如果损害公司的利益,是违法的,例如以单位名义签的,自己收了钱,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2、在进行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报案时,当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证据材料: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后,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对于罪名并不成立的情形,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的。对于罪名不成立的情形,若是与单位达成了和解,那么侵占行为人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是对职务侵占和公司达成谅解会怎样存在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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