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四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也不构成自首:
1、罪行极其严重;
2、主观恶性极深;
3、人身危险性极大;
4、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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