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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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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2394人看过
导读: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共分为脑脊髓神经、头面部、脊柱、颈部、胸部、腹部、盆部、会阴、肢体及皮肤10个部位损伤,本文详细介绍了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等级的构成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植物状态;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双侧眼球缺失;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心功不全,心功Ⅳ级;

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分析了上述文字后,我们清楚的知道,交通一级伤残的具体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了。

具体构成几级伤残,需要有专门的鉴定机构作出鉴定,而不是当事人自己说的。

当然,要是对鉴定结果有疑问的话,也是可以申请进行重新鉴定的,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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