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执行异议之诉生效后能否再提出复议,相关法律规定

执行异议之诉生效后能否再提出复议,相关法律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3723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执行异议之诉生效后能否再提出复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执行异议之诉生效后能否再提出复议,相关法律规定

一、执行异议之诉生效后能否再提出复议

法院对执行异议之诉作出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不能提出复议,复议是对执行异议裁决不服时提出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通过小编的分析可以知道,法院对执行异议之诉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而是向法院提出上诉。

复议是对法院执行异议裁决不服时提出的。

网站地图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