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执法中扣押物品如何处理

行政执法中扣押物品如何处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5056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行政执法中扣押物品如何处理,暂时扣押物品属于侵占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行政执法中扣押物品如何处理

一、行政执法中扣押物品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扣押物品的,要出具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经调查后如果是非法财物的没收,依法要销毁的,销毁处理,如果解除扣押的,退还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二、暂时扣押物品属于侵占吗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一般不会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按照规定行政执法中扣押物品一般不可以超过三十天,经调查后如果是非法财物那么就会被没收,但如果不是应该要返还回去,扣押物品并不是属于侵占。

网站地图
更多

行政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行政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