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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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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270人看过
导读:犯罪的主体具有特殊性的要求,需要是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既包括投资者的利益,也包括证券交易管理秩序;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在客观方面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满足这些条件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怎么样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一、怎么样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满足下面4个要件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为结果犯,只有因行为人的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的行为造成了实际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即使有上述行为,但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有实际损害后果但不是严重的后果,都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才能构成本罪。非上述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虚假信息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且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怎么判刑的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只针对针对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营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营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由法院负责宣判,会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实际的涉案情节,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来决定量刑标准,涉案情节较轻的,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情节严重的,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认定这项罪名,要满足四个犯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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