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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银行信用卡长期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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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361人看过
导读:夫妻一方银行信用卡长期不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实际上根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肯定是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的,这个时候也是可以由银行起诉夫妻双方,因为夫妻双方都是共同还款人。
夫妻一方银行信用卡长期不还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银行信用卡长期不还怎么办?

夫妻一方银行信用卡长期不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视情况而定。若信用卡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所欠款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需要共同还款。若有证据证明信用卡的欠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该欠款就不是共同债务,应由信用卡持卡人个人偿还欠款。

二、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办

(一)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司法实践中,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包含两种情形:

1、婚前一方个人形成的债务,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离婚时,夫妻应连带承担。

2、婚后一方借债,一般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基于《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的界定标准,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存在,或并非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或者为非法行为产生的,方可确认配偶一方无须担责。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所欠下的信用卡方面的债务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银行是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但是首先必须要认定为信用卡所欠下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也就是基于共同的生活需求所欠下的相关债务,否则另外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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