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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给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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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581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发现一方转移财产的,此时是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其实在我国的夫妻之间分割财产的时候,不仅仅是涉及到夫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此时也是会涉及到第三人的财产权益的。
离婚后发给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离婚,两人应该平分财产。但如果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时,为了防止一方对家庭共同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对家庭的共同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或法律准许的其他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人民法院在对夫妻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后,由于转移家庭共同财产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在夫妻双方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此时如果是双方之间存在共同财产的,就是需要根据法定的原则,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的,此时是可以及时的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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