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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宣判从那天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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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513人看过
导读:拘役和宣判一般都是从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进行计算,如果在判决之前存在羁押的,那么就会按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对拘役的判决有什么不服的,那么是可以直接向法院上诉的。
拘役和宣判从那天算日期?

一、拘役和宣判从那天算日期?

拘役的日期从刑事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判决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可能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之前,只要并非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积极争取缓刑,这是最明智的做法,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真执行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和有期徒刑有哪些区别?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三、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从中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拘役宣判之后一般所存在拘役日期就会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拘役一般是判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如果是属于数罪并罚的,那么所存在的刑期也不会超过一年,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只要法院给予了判决就需要依法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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