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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中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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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181人看过
导读:行纪合同跟中介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标的不一样,办理的事务范围也不一样,在我国,行纪业务是特定的,比如购销货物,寄售商品等,但是中介的范围是很广的。在行纪合同中,是行纪人直接跟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而中介合同中,中介人提供的只是媒介服务。
行纪合同中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行纪合同中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

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中介的业务范围较广,除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中介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中介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第二,合同的标的不同。

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实施是委托人与行纪人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所在,故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中介合同的标的是中介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中介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即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中介人所办理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托的事务是法律行为,这正是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本质上的区别。

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行纪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行纪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行纪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 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办事项(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还是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凡属寄售和代购代销货物,应明确具体货物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及最低销价或最高购价和时间要求。)

第三条 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

第四条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

行纪方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总的来说,行纪合同跟中介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民事合同,而且两者也很好区分,比如在中介关系中,中介方起到的只是牵线搭桥的作用,合同还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签订的,但是在行纪合同中,委托人一般不会直接跟第三方发生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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