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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户口管理规定中居民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5-05-18 16:28:17 浏览:4643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宝鸡市户口管理规定中居民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有迁入地出的户口准迁证,再者就是户口迁出的证明,以及还有本人的身份各项证件,最后就需要有迁入户口的落户表,这都是需要提供的。
宝鸡市户口管理规定中居民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一、宝鸡市户口管理规定中居民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1、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迁出证明》;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居民户口迁移办理的流程是: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二、户口迁移可以别人代办吗?

户口迁移手续是可以选择代办的,但是需要提供对方身份证,而且自己要开委托书(这一项有时候不需要的),自己需要提供户口准迁证(迁入地方开的,寄过去给朋友,就可以办了。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户口迁移首先确下符合迁入地的政策和条件才能依法的申请,只有获得准迁入证才能办理迁入的手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如果自己不符合条件的话,那么迁移户口也是不能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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