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被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可以提起吗?

被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可以提起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5383人看过
导读:被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是可以提起的,一般当事人认为执行有错误或者是执行的行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就可以以书面的方式提出来,只要理由成立那么就需要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被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可以提起吗?

一、被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可以提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执行人提起的事执行异议,并不是执行异议之诉。

二、《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执行人确实没钱怎么办?

经过调查后,确定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法院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裁定终止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被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是可以在判决之后提出来,但前提也一定要有合法的理由,只有证明在执行的过错中有任何错误,或者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才能依法的提出来,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判决执行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