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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不可以作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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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502人看过
导读:必要共同诉讼人不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因为必要共同诉讼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是不能作为证人的。必要公共诉讼人必须要出席诉讼,不出席的话人民法院会缺席审判的。
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不可以作为证人?

一、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不可以作为证人

必要共同诉讼人是不可以作为证人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参加诉讼,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能成为证人

必要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需合并审理的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就是共同诉讼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二、夫妻共同债务是否为必要共同诉讼?

根据材料,是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

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有什么区别?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如下:

(一)与诉讼标的的关系不同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只存在一个诉讼标的,即原、被告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或者享有共同权利,或者承担共同义务。 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是两个诉的合并审理,有两个诉讼标的。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讼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存在共同权利或义务。

(二)诉的分离不同

必要的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不论当事人的人数有多少,都不能分开审理。如果起诉或者应诉时有遗漏当事人的情况,只能追加为共同诉讼人,不得另行起诉。 而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尽管与本诉讼有密切联系,毕竟可以分开。既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参加已经开始的本诉,也可以另行起诉。

(三)对立方不同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之间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在诉讼中他们只能与对方当事人对立;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都是对立的。

(四)诉讼地位不同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是原告。

(五)参诉时间不同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可以在起诉的同时参加诉讼,也可以在诉讼程序开始后追加进来;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在本诉讼开始后参加进来。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诉讼的方式;诉讼地位和参加诉讼的时间不一样。夫妻共同债务是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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