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法定的留置权包括哪些?

法定的留置权包括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3753人看过
导读:法定的留置权包括:占有权、收取权、使用权、偿还请求权以及优先受偿权。在留置权的条件的规定中,在债权债务的合同关系中,如果是合同的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经债权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变卖留置物,以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定的留置权包括哪些?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赔偿金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建设单位不给付报酬达一定期限,建筑安装单位可对建设项目实行留置,行使其留置权。当然,由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具有极强的计划性,建筑安装单位在行使其留置权时,注意不能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

第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根据保管合同,保管人为存货人保管财产,保管合同终止时,存货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存货人拒绝支付报酬达一定期限,保管人即可对其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将保管物折价或变卖,以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清偿其保管费。

第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按照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托运人应当给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托运人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给付运输费用,那么承运人可将托运的货物留置,折价或变卖求偿。

第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按照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给付报酬并于使用(收益)完毕后返还原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赁费用,出租人可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留置承租人的相应财产。

第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信托合同

按照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我国的留置权实则是对债权债务关系保护的一种法定物权,此时我们在遇到他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是可以根据相关的留置权的条件进行留置的,此时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 342次阅读
  • (1)留置权具有法定性,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2)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3)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的发生以与其标的物有牵连性的债权存在为前提。
    2024-02-28 1282次阅读
  • 2023.03.10 5411次阅读
  • 483次阅读
  • 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4-02-27 1417次阅读
  • 2023.03.08 1405次阅读
  • 384次阅读
  • 不包括。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并未包含留置。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4-03-04 1141次阅读
  • 2023.03.06 2673次阅读
  • 446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债权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债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