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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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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2260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冯晓辉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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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有关部门不按照国家规定采血或检测,造成受害人感染乙肝,丙肝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其他可以通过血液传染的病毒,造成造血功能障碍或造成器官组织严重受损的,只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中关于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属于本条规定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采供血机构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单采血浆站。

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因血液传播疾病导致人员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

(二)造成五人以上感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四)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如果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造成多人感染艾滋病病毒,那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本最最低的判罚标准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患者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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