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处罚,无证驾驶员的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口头告知;2.作出处罚决定后,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3.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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