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社会保障 > 社保 > 疫情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吗?

疫情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吗?

时间:2024-03-03 02:01:32 浏览:607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疫情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当然如果会受到疫情影响,确实不能够进行较大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同时根据我国法规当中明确规定,也可以通过网络申办的方式来进行缴纳,这样可以方便当事人。
疫情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吗?

一、疫情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吗?

疫情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可以网上申诉缴费办理,也可以在疫情解除后补办,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办税温馨提示”,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并打缴费凭证。

(2)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

二、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当中,疫情期间如果不能正常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服务的话,完全也是可以的申请相关的机构来进行延期缴纳,等到疫情解除之后,第一时间进行缴纳就可以了,当然现在如果正常缴纳通过网络办理的方式也完全是可以的。

延伸阅读:

热门推荐

想获取更多社会保障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