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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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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6894人看过
导读:诽谤侮辱他人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诽谤侮辱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的是侮辱罪,而侮辱罪属于自诉案件,应当是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根据《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硬拿硬要或者在公众场合闹事的,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不构成,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综上所述,被他人侮辱诽谤的,如性质恶劣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侮辱罪,这不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围。从客观表现看,构成寻衅滋事犯罪,行为人在公开场所闹事起哄、随意殴打他人,硬拿硬要惹事的,性质恶劣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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