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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死刑,上海靖霖(济南)律所助力当事人二审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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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27 · 154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之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1年 职务:主任
律所: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120151066304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6302-5007
代表案例:4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曾在某公安机关工作20余年,转岗后致力于刑事领域的研究。擅长对传统犯罪、职务犯罪以及金融经济等犯罪的研究与辩护。带领团队侧重于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同时,在对公司法有着深厚理论功底的基础上,结合刑事法律,对企业重大风险防控有着成熟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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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庞某因故意杀人案一审被判死刑,被害人拒不谅解,案件陷入困境。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王之虎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多次会见当事人,围绕关键争议点精准辩护。最终,二审改判庞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庞某,原本是一个普通的社会成员,在本地生活多年。在日常生活中,庞某一直本分做事,但一场突如其来的事件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某一天,在山东省德州市的一个特定地点,庞某与被害人之间发生了激烈冲突。冲突过程中,庞某使用秤砣和铁锤等工具,导致被害人不幸死亡。这起事件迅速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很快庞某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进行立案侦查。

进入司法程序后,案件经过了一系列严谨的调查和审理。在一审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庞某在庭审时翻供,不成立自首。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一审法院作出了判处被告人庞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同时,对于附带民事部分也作出了相应判决,并且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秤砣1个、铁锤1把,予以没收。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庞某及其家属陷入了极度的困境。庞某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他们尝试通过各种途径为其寻求公正的裁决。庞某家属盼望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庞某争取一个更合理的判决结果,让他能有机会重新开始生活。在庞某一审被判死刑且被害人一直拒不谅解的情况下,他们深知自己的力量有限,急需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律师介入

在陷入困境之时,庞某的家属联系到了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王之虎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王之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专业且细致的工作。他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明白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判决结果。首先,他及时查阅了上诉人庞某接受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这一行动的目的在于全面、真实地了解庞某在讯问过程中的表现和陈述内容,避免因笔录的局限性而导致对案件事实的误判。通过仔细查阅同步录音录像,王之虎律师发现了关键问题:上诉人庞某并非翻供,他在讯问时对相应问题做过陈述,只是笔录中未做记载。

同时,王之虎律师多次会见上诉人庞某。在会见过程中,他与庞某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包括冲突的起因、经过和当时双方的具体行为等。通过与庞某的会见,王之虎律师进一步收集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和信息后,王之虎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他认为,关于上诉人庞某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互殴的情况,在案证据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这一点成为了辩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点。此外,上诉人庞某在案发后主动拨打120和110,这一客观行为充分体现了他的悔罪态度。

基于以上分析,王之虎律师将辩护意见以及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阅卷笔录同时提交给法官。这份阅卷笔录详细地梳理了影音资料中的关键内容、与笔录的差异点,为法官快速核查证据、理解辩护观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从行政程序走向司法程序

由于庞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必然进入了司法程序的上诉阶段。王之虎律师代理庞某提起了上诉。上诉过程中,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逐渐清晰,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庞某的“翻供性质”问题。一审法院将庞某在庭审时的表现认定为翻供,进而否定了其自首的成立。而王之虎律师则认为,需要区分“实质翻供”与“笔录遗漏导致的表述差异”。在查阅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后,他发现庞某在讯问时已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陈述,只是笔录没有记载。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庞某的庭审表现认定为翻供,这直接关系到自首认定的核心要件。

其次是“互殴事实”的认定。一审法院对于案件起因、双方过错程度的认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在案证据对于互殴事实的证明。然而,王之虎律师指出在案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这就动摇了一审对案件这方面认定的基础。如果不能确凿证明互殴的情况,那么对于庞某的行为定性和量刑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最后是“悔罪态度”的问题。一审法院在判决时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庞某在案发后主动拨打120和110这一重要情节。王之虎律师以这一客观行为为依据,强化了庞某的悔罪表征。他认为,庞某的这一行为表明他在案发后对自己的行为有了一定的认识,并且积极采取措施试图弥补过错,体现了明显的悔罪态度。

法庭上,王之虎律师围绕这些核心争议点提出了详细且有力的代理意见。他结合法律条文和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力求让法官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判决结果

经过二审法院的慎重审理,最终作出了判决。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之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结果如下:

一、维持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鲁1x刑初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中的定罪部分和第三项,即判处被告人庞某犯故意杀人罪;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秤砣1个、铁锤1把,予以没收。

二、撤销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鲁1x刑初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中的量刑部分,即判处被告人庞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上诉人庞XX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王之虎律师表示,这起案件的结果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在刑事辩护中,不能仅仅依赖于表面的笔录和证据,而要深入挖掘案件的细节,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通过对关键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合理的判决结果。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要始终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确保每一个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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