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家住滁州的XX经人介绍认识了对方,很快商议着结婚。双方办了订婚酒,还举行了婚礼,可因为没领结婚证,往后的日子也过不到一块儿。XX当初跟着婚礼习俗送的彩礼、三金还有各类杂项花费,全都打了水漂,想着钱不能就这么没了,于是找了安徽会峰律师事务所的王晓秀律师帮着打官司。
王晓秀律师一接手案子,先把核心问题理得明明白白——原告要的16万多日常转账、酒席费这些,大多不属于婚约财产范畴,能要回的只有符合习俗的大额彩礼。她翻出原告手里的黄金购物发票,整理了两人微信聊天里关于共同生活的记录,还有那些没特殊含义的转账凭证,把混乱的诉求拆得清清楚楚,避免了不必要的金钱消耗。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这个法条就像一把尺子,衡量着没领证的婚约里,财产该怎么划分,支撑了本案中原告的核心诉求,也帮着法院划定了需返还的彩礼范围。
王晓秀律师又注意到,被告提到两人办了婚礼后共同生活了一年多,这一点得拿来参考。她还仔细核对了被告说的那笔38209元的花费,确认这笔钱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合理支出,得从返还的款项里扣掉。另外,被告提出原告隐瞒身体状况的说法,她也没有轻易忽略,把这个细节作为酌定返还比例的依据。
围绕婚约财产的判定,还有个容易混淆的点要理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条原则就像给彩礼返还设了个“公平警戒线”,本案里法院酌定50%的返还比例,正是依据这个原则,兼顾了共同生活的时长和双方的情况,让判决更符合情理。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要返还5.38万彩礼。拿到结果的当事人很满意,觉得这笔钱总算有了着落。王晓秀律师没有只盯着庭审的输赢,而是全程跟当事人说清每一笔钱的性质,帮他减少损失,也让他能明白法律到底是怎么帮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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