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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款追偿困局破解:房企64.5万临时水电款的博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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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19 · 122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聂嘉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25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120171178147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73159060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民商法领域法律事务,具有扎实的实践与理论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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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企为关联行政机关项目垫付百万级临时水电费用,双方就分摊比例僵持数年无书面约定,受托律师跳出传统工程款争议框架,以“实际受益+整体履行”逻辑推动法院酌定比例,最终为当事人挽回对应本金及合理利息。

遗留六年的临时水电分摊签报,被某局基建办主任第三次从审批流程里抽出来,红笔在35%比例旁画了个硕大的问号,这份没走完最终签批流程的内部文件,成了房企讨款路上最难啃的硬骨头。某房企当年为了配合团购房与某局业务用房同步施工,垫付了合计近129万元的临时水电工程费用,多年催款始终只拿到对方内部给出的45万元上限答复,远低于此前与施工单位初步核算的64.5万元分摊额度,反复沟通无果后企业最终选择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益。

聂嘉仪律师接手案件时,第一时间避开了当事人最初提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定性思路,她作为拥有近十年执业经验的海南大学法律硕士,同时担任长沙市律协民专委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此前已参与过多起省属国企改制、招拍挂专项非诉项目,也在多起二审、再审案件中实现事实层面的逆风翻盘。她先逐一核对了零散留存的2013年临时用电施工合同、供电部门缴费凭证、项目现场管线施工照片,再找到当年对接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固定书面证言,将对方基建办那份未走完流程的情况说明、内部签报全部纳入证据链条,没有纠结于“双方没有书面垫付协议”的固有抗辩点,转而从行政机关施工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三通一平法定义务切入,梳理出某局全程知晓临时水电共用安排、实际使用整套临时设备推进业务用房建设的完整事实脉络。

聂嘉仪律师在省律协民专委的多年研究经验让她对这类涉及行政机关的民商事纠纷裁判尺度把握精准,作为省律协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她代理过多家省级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熟悉行政单位内部审批流程的证据效力边界。庭审过程中,对方代理人反复以“没有正式加盖公章的付款承诺”“没有单独计量某局项目的水电使用量”为由进行抗辩,坚持仅同意按照内部签报的35%比例支付款项,承办律师当庭提出“整体受益比例”的裁判逻辑,指出两套项目共用同一套630KVA变压器与管线,强行拆分计量既不符合施工实际也会造成资源浪费,结合两项目的建筑面积、施工周期、用电负荷配置情况,原告主张的50%分摊比例具备事实合理性,同时针对当事人最初提出的2017年起算利息的诉请,主动调整举证策略,将2022年1月9日对方基建办出具的情况说明作为首次有效自认的催款节点,避免因证据瑕疵导致利息诉请被全盘驳回。

事实优先于精密计量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双方虽无书面垫付协议,但某局实际享受了临时水电设施的完整权益,在无法精准拆分两项目各自费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履行与受益规则酌定某局按照50%比例承担64.5万元垫付款项,利息自2022年1月9日起按当时一年期LPR标准计付,案件诉讼费用大部分由被告方承担。很多商事主体在关联项目协作时碍于情面忽略书面约定,最终导致垫付资金追偿陷入举证困局,“没有白纸黑字的约定,不等于没有实际履行的权责”,跳出机械抠合同相对性的固化思维,从行为痕迹与受益事实中梳理权利支撑,才是破解这类无明确约定垫付款纠纷的核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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