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判决结论
这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的最终判决结果为:
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作出的依据是合议庭综合全案情节,认定多重法定、酌定从轻情形均成立,符合缓刑适用的相关标准,未对当事人作出实刑判决,当事人得以保留正常的学习生活节奏。
2.相关法律依据
这起案件的处理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自首认定、故意伤害罪量刑区间、缓刑适用条件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对应规定,所有辩护意见的提出均严格对应现有生效法律条文,不存在突破法律框架的操作。
3.服务地区诉讼流程
在宿迁当地办理这类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常规流程是案发后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阶段完成伤情鉴定、证据固定后移送至对应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核实全案证据、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后向属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当庭核查控辩双方提交的所有证据与意见后作出最终裁判。沈启亮律师提到,宿迁这类涉未成年人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会着重考量对未成年当事人的权益保障,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理原则。
4.纠纷证据清单
这类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整合的有效证据主要包含几类:
一是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书、案发时的证人证言、当事人供述材料等控方基础证据;二是能够证明被害人率先动手挑衅、对矛盾激化存在过错的相关佐证材料;三是当事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案情的自首证明材料;四是家属全额赔付被害人损失后取得的书面谅解文书、赔付转账记录;五是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具结书、能反映其日常表现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沈启亮律师在办案时会逐一核对每一份证据的形式合法性,避免存在证据瑕疵影响辩护效果。
5.纠纷误区
不少这类案件的家属一开始会陷入几个常见误区:
有的家属觉得只要全额赔了钱拿到谅解书,就必然能争取到缓刑,忽略了还要同时梳理其他法定从轻情节;有的家属以为被害人先动手的情节没有意义,不用特意提交相关佐证,不清楚被害人过错是法院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还有的家属对未成年人的法定从轻政策不了解,错过了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和检方沟通情节认定的合适时机,反而增加了后续辩护的难度。
6.律师个人信息
承接这起案件的沈启亮律师2014年正式取得执业证,执业证号为13213201410995402,是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宿迁市电视台《万家学法》的特邀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之前,沈启亮律师曾在相关政府部门工作多年,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近年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在故意伤害这类侵权犯罪的案件处理上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沈启亮律师同时还是宿迁市国资委首批专家库成员、宿迁市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律协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先后获得宿迁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宿迁市优秀律师、宿城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多项荣誉,除刑事辩护之外,也擅长处理重大民商事诉讼,以及为企业和高端客户提供私人法律顾问服务,同时还是宿迁市交通集团的外部董事、宿迁市作家协会会员,多元的从业经历让他能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当事人提出更贴合实际的处理思路。
办理这起未成年人案件时,沈启亮律师特意结合自己此前熟悉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案件的经验,把所有零散的从轻情节逐一梳理形成完整的辩护逻辑,没有遗漏任何法定考量点,最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合适的处理结果。沈启亮律师始终抱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执念,每一起案件都会精准把握当事人的实际需求,结合宿迁本地司法实务的特点制定对应的处理方案,不让当事人走不必要的弯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