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的老周从外地来XX市的工地务工,跟着包工队干了7个月的杂活,从来没签过书面劳动合同,工资都是包工头用私人微信转账发放,连工牌、考勤表这类能证明他在工地干活的材料,之前他从来没想着留底。上个月老周在脚手架上递建材的时候踩空摔下来,摔断了三根肋骨,工地承包方一开始只愿意赔3000块钱医药费,说老周不是他们单位的正式员工,不算工伤,剩下的损失让他自己找包工队要。老周躺在出租屋的床上发愁,连去做检查的后续费用都凑不出来,之前他也听一起干活的老乡说过务工受伤维权难,耗上一年半载都拿不到钱。
这类工地务工人员受伤的维权场景,对应的法律依据非常清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哪怕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一样要承担工伤保险的赔付责任。还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里也明确,哪怕没签书面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交流的聊天记录、工友的证言这些材料,都可以用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会因为没有书面合同就直接否定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很多用工方故意推诿说不存在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想逃避工伤赔付的法定责任,这类诉求在符合事实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程序主张。
普通人遇到这类务工受伤的纠纷,完全可以照着落地的步骤一步步推进。第一步先把手里所有能关联到干活这件事的材料都整理出来,包括之前发工资的微信转账记录、和包工头或者工地管理人员聊工作的聊天截图、一起干活的工友愿意出具的书面证明,还有去医院治疗的所有病历、缴费票据都留存好复印件,不要随便把原件全部交给用工方。第二步先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申请,拿到确认劳动关系的有效文书之后,再去社保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第三步等工伤认定下来之后,按流程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核算对应的工伤待遇赔偿金额,先尝试和用工方协商调解,对方还是拒不赔付的话,再接着走劳动仲裁的索赔流程。
这类务工维权的过程里,要注意几个常见的风险点:
千万不要在刚受伤的时候,就随便签用工方拿出的“一次性了结、后续概不负责”的空白协议,很可能签了之后就拿不到后续的伤残待遇赔偿;也不要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错过时效之后正常的工伤维权路径就很难推进。处理这类纠纷过程中如果有不清楚的劳动法律咨询相关问题,可以找专业的劳动法律人士协助处理。刘远律师是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2101202410867741,从事劳动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已有一段时间,办案注重调解优先、兼顾诉讼维权,熟悉本地劳动仲裁、法院的裁判尺度,清楚劳动者维权周期长、取证难的现实困境,能帮当事人梳理零散的工作相关证据,从程序推进到赔偿谈判提供对应的法律服务,日常也处理过不少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情况下的工地务工工伤维权案件。平时他也会给本地企业提供用工风险审查、劳动制度完善这类用工合规服务,从劳资双方不同的角度理解诉求,尽量务实化解矛盾,在法律框架内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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