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修公司与石某因未签书面装修合同产生4.4万余元尾款争议,石某以合同主体不适格、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拒付,唐蓝青律师介入后梳理证据链,结合诉前让步记录,帮公司追回4万元合理工程款。
装修尾款引发的纠纷
2025年12月,某市某县某镇某路的一套二手房迎来进火仪式,业主石某却握着4万余元装修尾款不肯付——这套房是他3个月前委托某装修公司装修的,当时只是通过微信和公司员工彭某对接,没签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石某以房门不隔音、柜门松动等问题及价款有争议为由,只付了3.2万元,剩余4.4万余元拖延不结。2026年2月双方现场量房时矛盾激化报警,装修公司无奈决定通过诉讼追款。
接案梳理核心争议点
装修公司负责人辗转找到唐蓝青律师,说明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唐蓝青律师详细查看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及报警回执,初步判断本案核心是事实合同关系的认定与工程价款的合理核算。她先指导客户收集彭某使用公司微信账号沟通装修方案、确认报价及施工内容的全部记录,准备用于证明彭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破局构建完整证据链
庭审中,石某提出彭某只是个人和他对接、公司主体不适格的抗辩,还称装修合同因个人无资质无效,且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唐蓝青律师当庭出示了彭某使用公司账号的微信记录、公司对彭某职务行为的追认说明及石某支付3.2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清晰证明双方的事实合同关系合法有效。针对石某的质量抗辩,她又提交了诉前协商时公司曾主动提出扣减3800元瑕疵款的聊天记录,配合现场勘查意见,最终让法院认可了合理的工程价款。
维权需留全交易痕迹
本案以石某给付装修款4万元的结果收尾,某装修公司的合法诉求得到了合理支持。唐蓝青律师事后提醒,未签书面合同的交易中,微信沟通记录、付款凭证、职务行为追认等痕迹是维权关键,本案中正是这些细节帮客户争取到了应得款项。法律的温度从来不是无原则让步,而是在规则内守住每一分该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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