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位债权人,因多年好友借款却久拖不还,无奈之下找到了何伟锋律师。债权人与被告为多年好友,被告因涉海事诉讼需缴纳鉴定费,主动发短信请求原告代转66880元,款项交付后却一直不还。庭审中,被告提出款项为案外第三人借款、应通过工程款抵扣、双方是虚假诉讼等辩解,且因其未签借条,情况对债权人不利。这就涉及到在若无书面借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以及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
何伟锋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先完整调取双方短信沟通记录、银行转账回单和涉案海事案卷材料。针对无书面借条的难题,他细致梳理往来短信,提取系列完整聊天记录,形成完整合意证据链,推翻被告无借贷合意的抗辩。还同步调取银行转账回单和海事诉讼卷宗,证明款项按被告指示交付。庭审中,何律师分层结合证据、法条,逐条反驳被告的三大免责抗辩,并精准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阐述无借条案件裁判标准。此外,他合理主张逾期资金占用利息,明确计息起算节点。
最终,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成立合法民间借贷关系,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66,88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计付利息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被告主张的款项为他人借款、工程款抵扣、虚假诉讼等全部抗辩意见,法院均未采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结合佛山地区的办案经验,何伟锋律师认为在无借条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电子通讯记录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合意,可要及时保存原始记录。转账凭证也必不可少,能确认款项交付事实。面对常见的免责抗辩,要提前准备证据,针对性反驳。同时,适用法律时,要精准把握相关司法解释,合理论证诉讼请求,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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