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或者民事交往中,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合同里一般会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常见的就是诉讼和仲裁。有的人就会在合同里写,出现争议时可以选择去法院诉讼,也能选择仲裁,这样的约定到底有没有效力呢?这可是很多合同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以后发生纠纷时,走什么样的途径去解决问题。接下来,咱们就详细探讨一番。
一、诉讼与仲裁约定的一般规则
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进行裁判来解决争议。而仲裁则是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通常情况下,两者只能择其一,因为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公力救济途径,仲裁是基于当事人自愿的民间裁判方式,它们的程序和规则不同。比如在一个买卖货物的合同里,如果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那么在出现纠纷时,就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能通过仲裁解决。
二、选择其一约定的效力探讨
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诉讼或者仲裁其一,如果表述清楚、明确,一般是有效的。比如合同条款写明“如双方发生争议,可选择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确定选择一种方式后,就应当遵循该选择。选择仲裁后,就需按照仲裁程序进行,法院一般不再受理;若选择诉讼,就走法院的诉讼程序。但如果没有明确选择,一方选择仲裁,另一方却选择诉讼,这就会产生冲突。
三、出现冲突后的解决途径
当双方对于约定的诉讼或仲裁出现选择冲突时,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比如双方一起坐下来谈,明确到底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来判定。一般,如果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确,法院会认定其不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效力,即可以向法院起诉。在申请法院判定时,需要准备好合同文本、双方关于争议解决方式沟通的相关记录等材料。
四、相关案例及启示
有一个服务合同纠纷案例,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选择仲裁或诉讼”。后来双方就费用问题产生纠纷,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却向法院起诉。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约定没有明确排除法院管辖,且仲裁协议约定不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所以受理了该案件。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具体的争议解决方式,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在明确了合同约定以诉讼或仲裁其一方式的效力问题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状况。比如选定解决方式后,在具体程序中对某些规则不了解,或者在进行过程中对方不配合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繁琐,需要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要是大家在遇到这些棘手的法律问题时没了头绪,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具备合法合规的执业资质,而且不会做不切实际的承诺或者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梳理后续流程,让你在法律问题处理上更有方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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