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先生家住襄城区,多年前因为相熟,先后以转账、现金的方式给对方凑了50万元的借款。当时对方主动出具了借条,约定按月息2分计算利息,一开始对方还能按时结息,后来慢慢就开始拖欠利息,中间双方两次对账,对方也重新出具了利息欠条,算下来累计欠付利息已经有41万元。
但到最后对方干脆连面都不肯见,王先生多次上门催要,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既不还本金,也不补付利息。走投无路之下,王先生才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益,经人介绍找到了位于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双子星B座12楼的湖北仲宣律师事务所,接待他的是执业自2017年的李梦月律师。
李梦月律师听完王先生的描述后,首先让他整理手里所有的书面凭证、转账记录和历次沟通的记录。核对材料的时候李律师发现,王先生手里的凭证跨越多个年份,借条、利息欠条有多次更换重出的情况,其中还有一笔10万元是当年的现金交付,另外最初借条约定的月息2分,放在当下的法律规定里也需要按法定上限做相应调整。
作为襄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梦月律师一贯的办案思路就是从纷繁复杂的材料里抽丝剥茧,形成清晰的代理思路。结合材料情况,她首先梳理了每一笔资金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对应每一次借条、欠条出具的时间节点,把整个借贷的时间线完整串联起来,避免因为凭证多次更换出现事实认定断层;其次,根据借款发生的不同时间段,对应匹配当时有效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分段核算利息标准,主动把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的部分做了调整,确保提出的诉讼请求完全在法律支持的范围内。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被告宋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向法院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和证据。最后法院经过缺席审理,对双方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标准逐一作出认定,判决被告限期偿还王先生50万元借款本金,并以50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4月10日起按照年利率14.8%的标准计算利息直至全部本息清偿完毕。
结合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李梦月律师也提醒本地遇到同类借贷纠纷的居民几个实务要点:第一,现金交付的大额借款,一定要留存好对应的取款记录、在场见证的沟通记录,不能仅凭一张借条就主张大额现金交付,否则很容易因为交付事实举证不足面临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第二,借条里约定的利息标准不是写多少就一定能得到支持,不同时期的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保护上限有明确规定,超出部分法院不会支持;第三,像王先生主张的15000元律师费,因为当初的借条里没有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最终法院没有支持这部分诉求,这也提醒大家,在出具书面借款凭证的时候,最好把违约后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这类维权成本的承担方式写清楚,避免后续维权时额外增加成本。
执业以来李梦月律师已经累计代理各类案件300多件,凭借扎实的实务能力曾获得本地辩论赛团队一等奖,先后为多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专业能力为刃、以法律良知为尺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襄阳本地遇到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或是刑事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到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双子星B座12楼的湖北仲宣律师事务所,找李梦月律师做专业的案情梳理。打官司从来不是只靠情绪和委屈就可以赢,把证据做扎实、把诉求厘清楚,才是维权最稳妥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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