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纠纷中的委托人,遇到的麻烦不小。被告一、被告二夫妻俩因经营报废二手车回收生意,通过被告三——委托人的妹夫,向委托人借款13万元。2017年11月,被告三以被告一、被告二名义出具借条,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然而借款到期后,三被告却拒不归还本金和剩余利息,委托人多次催款都没用。
李俊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梳理案件材料,核查借条、视频资料这些关键证据,迅速明确了案件核心争议点。被告一、被告二否认和委托人存在借贷关系,说没出具借条、没收到借款,还称案件已过诉讼时效;被告三则辩称款项已交给被告一、被告二,自己不该承担责任。
为了应对被告的抗辩,律师团队开始补充收集证据。他们找到了被告一、被告二向被告三出具的原始借条、还款收条,还有2021年8月各方协商还款的视频资料及书面文字。这些证据证实了借款交付的事实,也证明了诉讼时效出现中断的情况。
到了庭审阶段,李俊律师围绕委托代理关系展开辩论。他指出,委托人把款项交给被告三委托出借,被告三以自己名义和被告一、被告二建立借贷关系,之后完成了双方信息披露,被告一、被告二在协商时也作出了还款承诺,这符合《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所以委托人有权直接向被告一、被告二主张权利。针对诉讼时效的争议,律师提交视频证据,证明被告一、被告二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最终,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李俊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与被告一、被告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被告三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了充分支持。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李俊律师办案时十分细心,能精准梳理证据,快速锁定核心争议。面对被告的抗辩,他积极补充关键材料,轻松破除了被告“借贷不成立”“超时效”的狡辩。在庭审中,他紧扣法律规定,清晰地论证委托代理关系和权利主张依据。这种对案件的专业把控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能力,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游刃有余,是值得委托人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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