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原告律师项登霖手持一叠公证书,神情专注地向法官阐述,对面被告席却空无一人。这是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庭审现场。委托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某电子商务商行侵害,委托项登霖律师打官司。
项登霖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所在的知识产权团队在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领域成果丰硕,尤其专精于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他秉承“事必细办、事必上心,事必深究”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在接到委托后,项登霖迅速行动。首先,他仔细核实涉案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权评价报告等权属材料,确保专利权合法有效且稳定性强,这是整个案子的基础。接着,他调取侵权商行的工商主体信息及店铺经营资料,锁定侵权主体。对于侵权商行的线上侵权行为,他协助委托人公司进行了公证。公证人员全程监督电商平台店铺浏览、侵权产品购买、收货查验、物品封存等过程,形成了一份合法有效的公证书。这份公证书上明确记录了侵权事实、成交金额及销量数据,成为案件胜诉的关键证据。
之后,项登霖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涉案专利相关证明文件、侵权事实公证书、公证费发票、律师费票据等核心证据,详细阐述了侵权商行的侵权行为本质及严重程度,并明确提出各项诉讼请求。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人公司申请撤回对电商平台公司的起诉,项登霖配合法院完成相关程序,将精力聚焦在侵权商行的侵权责任审理上。
庭审中,侵权商行经传票传唤却未出庭,放弃了举证、质证及抗辩的权利。项登霖结合完整的证据链,论证了侵权商行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种类产品,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异,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侵权商行在电商平台展示并大量销售侵权产品,构成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他还详细说明了涉案专利的稳定性、侵权产品的高额销量及成交金额、委托人公司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开支,主张侵权商行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最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项登霖的代理意见,认定侵权商行构成专利侵权,判决其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委托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30000元。项登霖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合法权益,有效挽回了经济损失。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他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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