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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法定监护人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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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288人看过
导读:剥夺法定监护人监护权的情况有几种,包括监护人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不履行监护义务超过六个月或者长期吸毒赌博导致孩子身心受损的,这样,其它亲属可以提出变更监护权,法院经过审理确定情况属实的,会将监护权变更。
剥夺法定监护人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剥夺法定监护人监护权的情况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就算夫妻双方离异,其监护权人的地位不会受婚姻解除的影响。但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有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行为的,法院可以剥夺其监护人的资格。在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时,未成年人的其他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

当前的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二、如何变更监护权?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综上所述,孩子的父母的法定监护人,如果其产生有损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遗弃孩子,超过六个月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或者父母失去监护能力,比如患上精神病等,其它亲属都可以提出变更监护,法院会指定合适的人选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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