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关系中,抚养费纠纷常常引发诸多矛盾。近日,一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案件引起了关注。
原告阿X是一名蒙古族未成年人,2009年2月出生,就读于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某中学九年级,其法定代理人为母亲其其格。被告巴X是阿X的生父,因长期拖欠过往抚养费,阿X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按期承担后续抚养费。被告委托了郭涛律师作为本次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郭涛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通辽秉听律师事务所,曾执业于内蒙古铭真律师事务所。他常年受聘担任通辽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常年法律顾问,熟悉通辽司法实践,在商事、民事、刑事综合法律服务方面经验充足。郭涛律师法学专业功底深厚,系统精通民商法、合同法、劳动法、经济法、刑法等核心法律法规。
2024年10月8日,法院对该案予以立案。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在郭涛律师的参与协商下,原告方、被告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协商。郭涛律师凭借其出色的逻辑分析、案情研判、庭审沟通及临场应变能力,冷静梳理案件关键、精准挖掘案件突破口。他深知,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抚养费不仅是经济上的支持,更是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保障。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合意,约定了拖欠抚养费的分期给付方式以及后续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给付时间,原告自愿放弃其余的诉讼请求。法院审查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确认协议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对该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同时在调解书中约定了违约惩戒规则,若被告逾期不履行给付义务,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加倍计算迟延履行利息,还可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如下:一、被告分期向原告给付拖欠的抚养费30000元,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1日,每月给付3750元;二、被告从2024年11月1日起,按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郭涛律师表示:“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我们要尽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阿X的抚养费问题,也为类似家庭纠纷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解决范例。调解书自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被告若未按期履行,原告可在两年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起案件在郭涛律师的努力下,以一种较为平和的方式化解了矛盾,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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