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竞争或者知识产权的世界里,侵权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有时候企业或者个人在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的过程中,会发现自己的产品或者技术似乎和别人权利要求书中提到的内容有重合。比如一家小公司研发出一款新的电子产品,在进行专利检索时,发现自己产品包含了另一家大公司权利要求书中的两项内容,这时候就会特别担心自己是不是构成了侵权。那若包含权利要求书中两项到底算不算侵权呢?下面就来详细分析一下。
一、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基本规则
判断是否侵权,要遵循全面覆盖原则。简单来说,如果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包含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或者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相比,虽然在表述上有所不同,但在实质上是相同的,那就可能构成侵权。比如,权利要求书里提到一种杯子,有杯体和杯盖,而被控侵权的杯子同样有杯体和杯盖,即便在材质、形状上有差异,也可能被判定侵权。不过,包含权利要求书中两项内容并不一定就直接构成侵权,还得看这两项内容是不是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
二、必要技术特征的重要性
权利要求书里的技术特征分为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是为了实现发明创造的目的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如果包含的两项内容是必要技术特征,且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没有其他足以区别的特征,那么构成侵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例如,一项专利是关于一种新型自行车的,权利要求书中提到了特殊的刹车系统和可折叠车架这两个必要技术特征,若被控产品也具备这两个特征,就很可能侵权。但如果这两项是非必要技术特征,那就需要进一步分析。
三、等同原则的适用情况
在判断侵权时,等同原则也很关键。如果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那么即使不完全相同,也可能被认定为等同侵权。比如,权利要求书中的一项技术是用螺丝固定,而被控侵权产品用的是卡扣,二者在固定功能上基本相同,就可能适用等同原则认定侵权。
四、不侵权抗辩的途径
如果认为不构成侵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抗辩。首先是现有技术抗辩,即证明被控侵权技术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公开的现有技术。比如找到相关的学术文献或者公开销售记录来证明。其次是先用权抗辩,如果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权。要进行这些抗辩,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研发记录、销售合同等。
当判断是否因包含权利要求书中两项内容构成侵权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对方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情况。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陷入法律纠纷,影响企业或者个人的正常发展。这时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够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会结合具体的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最大程度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不再迷茫。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