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A与B、第三方建材企业签订项目联营合作协议后,B数月未开工致项目停滞,A多次催告无果后诉请解约。范瑜欣律师代理本案,依托工科背景拆解协议核心义务,固定完整催告证据,结合《民法典》法定解除规则论证诉求合法性,最终法院支持解除协议并由B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实现项目快速止损。
项目停工致合同陷入履行僵局
原告A作为专业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与被告B、第三方建材企业签订住宅及商业配套项目《联营合作协议》,约定B负责项目土建、安装施工,明确开工竣工时间及范围,第三方对B全部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协议签订后,B因资金、人员、管理能力不足,自约定开工日起始终无法进场施工,项目完全停滞。A多次通过书面通知、专题会议催告B落实筹备工作,给予多次宽限期要求达到开工条件,但B仍无实质履约行动。
律师固定证据夯实解除基础
范瑜欣律师接受委托后,系统梳理全套案件证据,包括三方联营协议、多份书面催告通知、会议纪要、EMS邮寄底单、物流签收记录、被告拒收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逐层证明被告持续根本违约、原告已充分履行催告义务、单方解除权行使具备合同与法律依据。她区分联营合作协议项下被告核心施工义务,结合《民法典》合同编法定解除条款拟定起诉状与代理意见,锁定确认合作协议解除的核心诉求,阻断被告后续主张工程款、索赔停工损失的权利基础,为原告另行安排施工扫清法律障碍。
缺席庭审仍促成判决支持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举证、质证全部诉讼权利。庭审中,范瑜欣律师完整出示全部书证证据,清晰陈述被告长期无法开工、经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完整事实,充分论证原告单方解除合同具备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最终采信全部举证与代理意见,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令确认案涉联营合作协议解除,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全额承担。
办案动作实现客户核心需求
针对客户“快速解除合作、重启项目施工、杜绝后续纠纷”的核心需求,范瑜欣律师未增设无意义赔偿诉求,仅聚焦确认合同解除,简化案件审理难度推动简易程序快速办结。她在办案中同步梳理协议内第三方连带担保条款,完整列明担保责任约定,为客户保留后续向担保方追责的路径。庭审时,她提前将全部书证原件、送达佐证材料备齐,一次性完成举证陈述,无需与被告当庭辩论即可让法院查清全部违约事实,帮助客户摆脱项目搁置风险,减少工期延误产生的经济损失。
基层法治实践中,部分商事合同纠纷因履约停滞引发连锁风险,精准固定证据、锁定核心诉求是推进争议解决的关键。工科与法律双专业背景,让她办案时既注重证据链条的逻辑性,又能快速拆解复杂合同关系,精准契合建设工程类案件的专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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