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和一位刚结完婚的当事人通电话,他现在已经重新回到新公司上班,手里的工作节奏和没出事之前没什么两样。但很少有人知道,半年前他刚从一家爆雷的理财公司离职时,曾经站在刑事追责的悬崖边上。
他的经历其实是很多普通人容易踩中的坑:毕业之后进了本地一家理财公司,从产品设计岗转到营销线,一步步做到团队经理,拿着公司发的底薪和业务提成,日子过得顺风顺水,直到某天刷到新闻,才知道公司发的“保本理财”早就玩不转了,窟窿越来越大,最后演变成庞氏骗局爆雷,一大批投资人上门报案。这个时候他已经离职半年,按理来说已经和旧公司撇清了关系,换作旁人大概率会觉得“人都走了,总不会找我一个已经离职的员工算账”,但他的第一反应是不对劲——自己在团队经理任上,经手的客户加起来有7000多万的吸存规模,按照法律规定,这已经远远超过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入罪标准。
很多人对刑事风险的感知,就和这个当事人最初的状态一样:总觉得刑事案件离自己很远,是影视剧里穷凶极恶的罪犯才会摊上的事,自己只是上班拿工资、偶尔做点兼职的普通人,怎么可能和犯罪沾边。但执业十多年专做刑事案件的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徐应超,见过太多这样“毫无防备”就掉进刑事漩涡的当事人:有人刚毕业找工作,进了所谓的“金融服务公司”,做的就是拉客户买理财的活,直到警察找上门才知道自己成了非吸团伙的骨干;有人刷到招聘软件上“日结千元、只需帮忙刷脸取现”的兼职,觉得来钱快,拉着两个朋友就去干,当天就被警方抓了个正着,最后被定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有人以为帮朋友转个账、走个流水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卡里过的钱全是电信诈骗的赃款,一不小心就成了电诈帮凶。
这类风险从来不是突如其来的横祸,更像是温水煮青蛙:你在一个你觉得“大家都这么干”的环境里待久了,慢慢就失去了对风险的判断力。就像在理财公司做团队经理的年轻人,看着整个公司的人都在卖产品、拿提成,从来没人告诉过你,只要公司的吸存模式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构成要件,不管你是刚入职的业务员,还是已经离职半年的前员工,该追的责一点都不会少;就像那个找兼职的年轻人,看着聊天软件里“一天赚上千”的诱惑,根本不会去想“天上掉馅饼”的背后,是组织化跑分的洗钱链条,你以为自己只是赚点跑腿费,在办案机关眼里,你就是整个电诈资金链里的关键一环。
更麻烦的是,很多人在风险刚露头的时候,总抱着“等一等、看一看”的心态,错过了最好的处置窗口。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位非吸案当事人,他察觉到公司爆雷的时候,没有等着办案机关找上门,而是第一时间找律师做了专项咨询,在律师的指导下去户籍地派出所主动备案,把自己在公司的任职情况、业务范围全部如实陈述,留好了书面记录。后来办案机关联系他配合调查的时候,这份备案记录直接成了认定他自首的关键依据。换作旁人,如果抱着“我没做错什么,等警察找我再说”的心态,等到被公安机关立案传唤的时候再去投案,不仅自首的认定会打折扣,甚至可能在这期间因为没有做好准备,笔录里说错关键细节,让自己的违法所得认定金额翻上好几倍。
很多人对刑事辩护的认知,还停留在“等被抓了再找律师”的阶段,但实际办案中,律师介入的时间点,往往直接影响整个案件的走向。就拿那个7000万涉案金额的非吸案来说,如果当事人是在被刑事拘留之后才委托律师,别说取保,能不能争取到缓刑都很难说——毕竟涉案金额超7000万,涉及的投资人多,信访压力大,办案机关本身就有从严处理的倾向。但因为他在案发前就完成了自首情节的固定,律师在37天黄金取保期里,拿着自首记录、退赃凭证、婚期在即需要安排家庭事务的证明,向检察院论证他没有社会危险性,最终争取到了不批捕,人在刑拘37天内就取保出来,顺顺利利办完了婚礼。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又一笔一笔核对公司的财务流水,把客户返点、业务报销、挂单分摊的部分全部扣掉,最后认定的违法所得从账面显示的100多万,降到了实际的25万,退缴的压力直接少了大半,最后全额退缴加上主动弥补投资人损失,法院最终判了缓刑。
再看那个组织跑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三个被告人当天作案就被抓了,主犯还有前科劣迹,按照以往的办案经验,这类涉电诈赃款的下游案件,又是组织化操作,大概率会被判实刑。但律师介入之后,首先盯住了案件最核心的事实:他们只作案了一天,整个流水才18万,和那些动辄几百万、上千万的跑分团伙比,涉案金额其实并不高。沿着这个突破口,律师一边和检察官沟通,明确法律上只是累犯不能适用缓刑,有前科劣迹并不代表必然实刑,还把法院发布的同类缓刑判例整理出来提交给办案机关;一边协调三个被告人的家属凑齐了全部退赔款,在扣除现场已经扣押的7万多现金之后,把剩下的钱全部赔给了电信诈骗的被害人,拿到了所有人的书面谅解书。最关键的是,当时检察官只是口头说“足额赔偿可以考虑缓刑”,律师坚持要求把这个条件写到认罪认罚具结书里,避免后续庭审出现变数,最后三个被告人全部拿到了缓刑判决,不用收监服刑。
办了800多件刑事案件,徐应超最常碰到的当事人认知误区,其实就三个:一是觉得“我只是个打工人,公司出事和我没关系”,但实际上在非吸、诈骗这类涉众型案件里,只要你在岗位上参与了核心业务环节,哪怕是普通业务员,也会被纳入追责范围,离职更不是免责金牌;二是觉得“兼职赚点快钱不犯法”,但实际上只要你明知资金来路不正,还帮忙取现、转账、刷脸,不管你赚了几百还是几千,都可能构成帮信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组织化操作的话处罚只会更重;三是觉得“找了律师就一定能把人捞出来”,但实际上法律服务能做的,是依托专业能力在法律框架内争取最好的处理结果——如果你本身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比如明知是电诈赃款还主动组织人跑分、在非吸团伙里长期拉客户吸存,这些行为本身的危害性是客观存在的,律师的辩护能帮你争取从轻、减轻的空间,但不可能把已经发生的违法事实完全抹掉。
其实对普通人来说,要避开这些刑事风险,逻辑并不复杂。如果你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先搞清楚公司的产品有没有合法资质,吸存的方式是不是面向不特定公众承诺保本付息,一旦发现公司有爆雷的苗头,别等着警察上门,主动找专业的刑事律师做风险评估,该去备案就去备案,该梳理的业务流水提前理清楚,把自首、退赃这些从轻情节提前固定好。如果你看到“日结上千、只需刷脸取现”的招聘信息,别觉得是天上掉馅饼,这种钱基本都是电诈、网赌的赃款分流,碰了就可能留案底。真的不小心卷入刑事案件了,别自己瞎琢磨着和办案机关“硬刚”,也别抱着侥幸心理翻供、隐瞒事实,在律师的指导下配合调查,把该退的赃退了,该争取的谅解拿到,比什么都实在。
执业这么多年,徐应超始终觉得,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要义。很多人一辈子可能都碰不到一次刑事案件,但一旦遇上了,那就是能把整个生活、家庭、工作全部掀翻的大事。专业刑事律师的价值,从来不是靠话术去扭转法律的明确规定,而是在每一个案件的细节里,帮普通人把已经走偏的路一点点拉回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帮人保住工作、守住家庭,争取一个不用失去自由的处理结果。这也是他从2013年执业到现在,始终只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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