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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区分民事诉讼中的中断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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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16 · 1817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中,中断和中止有所不同。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效暂时停止计算,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怎样区分民事诉讼中的中断和中止

打官司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诉讼进程被打断的情况。比如张三起诉李四还钱,本来案子按部就班地进行着,突然出现了一些状况,让这个诉讼要么暂时停下来,要么重新开始计算时间。这就涉及到民事诉讼里的重要概念——中断和中止。很多人容易把这俩弄混,其实它们有着不同的含义和法律后果。接下来就给大家好好讲讲怎么区分这俩概念。

一、民事诉讼中断和中止的定义

民事诉讼中的中断,指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债权人债务人主张权利,这一行为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就像甲借给乙钱,约定还款日期到了,甲找乙催要,从甲催要的这一刻起,之前计算的诉讼时效就不算数了,要重新开始计算。

而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在诉讼时效快到期的最后几个月,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像地震、洪水等,导致权利人无法去主张权利,这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止。

二、引起中断和中止的法定事由

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比如,丙向丁追讨欠款,丁承诺会还钱,这就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比如,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他的法定代理人突然去世,还没确定新的法定代理人,这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止。

三、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

中断的法律后果是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诉讼时效本来是三年,已经过了两年,发生中断事由后,又要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中止的法律后果是在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诉讼时效还剩两个月时发生中止,中止事由消除后,接着再计算这剩下的两个月。

四、区分中断和中止的实际意义

在实际的民事诉讼中,准确区分中断和中止非常重要。如果错误判断,可能会导致权利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比如,当事人误以为是中止,结果实际上是中断,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等过了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再去主张权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了。所以,在遇到诉讼时效被打断的情况时,要仔细分析是中断还是中止,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在弄清楚民事诉讼中的中断和中止后,后续还可能面临一些复杂的问题。比如,中断和中止的事由是否被法院认可,在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或继续计算过程中又出现新的情况该如何处理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并不简单,一旦处理不当,很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且可以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诉讼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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