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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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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16 · 1810人看过
导读:依据法律,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公开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使用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使用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使用肖像,以上情况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哪些情况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在生活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各种人物的照片出现在不同地方,有时候就会疑惑,这些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算不算是侵犯肖像权呢?其实啊,并不是所有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况都构成侵权。比如在一些新闻报道中,会出现很多人的画面,这里面的肖像使用往往就不涉及侵权问题。那具体哪些情况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等使用他人肖像

如果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等目的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一般不构成侵权。比如,学生为了学习绘画,临摹了一幅带有他人肖像的画作,这只是用于自己的学习,没有对肖像权人的权益造成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人主观上没有恶意,也没有将肖像用于商业等其他可能侵害肖像权人利益的用途,所以通常不被认定为侵权。

二、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他人肖像

在新闻报道里,为了真实、客观地反映新闻事件,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也是不构成侵权的。比如,在报道一场体育赛事时,镜头捕捉到运动员们的比赛画面,这些画面中的运动员肖像被使用,是为了让观众了解赛事的真实情况。新闻媒体有传播信息的职责,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肖像,就属于正当行为。不过,新闻报道使用肖像也得有个度,如果过度使用或者对肖像进行恶意剪辑等不当处理,就可能构成侵权了。

三、国家机关为履行职责使用肖像

国家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会使用到他人的肖像。像公安机关为了通缉犯罪嫌疑人,会公布嫌疑人的肖像;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能会使用相关人员的肖像作为证据等。这些都是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必要行为,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但国家机关使用肖像也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权限,不能滥用。

四、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中的肖像

当他人的肖像处于特定的公共环境中时,为了展示该环境而使用肖像也不构成侵权。比如,在拍摄城市风景照时,画面中出现了一些路人的肖像,这只是对公共环境的客观呈现,并没有针对某个人的肖像进行单独利用。因为在公共环境中,人们的活动和形象本身就是公开的一部分,所以这种使用是合理的。

在了解了哪些情况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之后,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在一些界限模糊的场景下,很难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进行准确判断。如果你在肖像权方面遇到了困惑,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经验丰富,能为你提供专业、靠谱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肖像权方面的难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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