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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向哪投诉

时间:2024-03-03 07:58:21 浏览:52788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话应该向当地的劳动局和社保局进行投诉,不过,员工在投诉之前要先收集对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当地的劳动局和社保局接到投诉的话,应该对员工的投诉进行彻查,如果发现情况属实的话,劳动局应该强制性的要求用人单位给员工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向哪投诉

一、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向哪投诉?

可以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公司不依法给员工交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给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必须要承担的一种义务,只不过,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的员工都知道公司从来就没有给自己缴纳过社保,只不过也是迫于就业的压力容忍了公司的这种做法。同时,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情况非常的普遍,可是国家有关部门对这种状况并不主动介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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